古文名篇
鱼我所欲也
孟子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
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
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
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焉?
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欤?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
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译文
鱼是我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想要的。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,我会舍弃鱼而选择熊掌。生命是我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想要的。如果二者不能同时保全,我会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。生命固然是我珍惜的,但我所珍惜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会为了苟且偷生而无所不为;死亡固然是我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情,所以有些灾祸我也不会躲避。假如人所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手段,为什么不用呢?假如人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,那么凡是可以避开祸患的办法,为什么不做呢?可见有些办法虽然能保全生命,却有人不用;有些办法虽然能避开祸患,却有人不为。因此,人所追求的确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人所厌恶的也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。这种心并非只有贤人才有,人人本来都有,只是贤人能够不使它丧失罢了。一篮饭、一碗汤,得到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就会死。可是如果轻蔑地吆喝着给人,过路人也不会接受;如果用脚踢着给人,乞丐也会不屑。可是面对高官厚禄,有人却不辨礼义就接受了。这样的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?是为了华美的住宅、妻妾的供养,还是为了让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呢?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侮辱的施舍,如今却为了住宅之美去接受它;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,如今却为了妻妾的供养去接受它;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,如今却为了让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它。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丧失了人的本心。
赏析
《鱼我所欲也》出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是孟子关于“义”与“本心”的经典论述。文章开头用“鱼”和“熊掌”的选择作比,以日常经验说明价值有轻重之分。鱼与熊掌都是人所欲,但二者不能兼得时,人会选择更珍贵的熊掌。孟子由此转入“生”与“义”的对比:生命可贵,道义也可贵;若二者不能兼得,则应舍生取义。这个推论既有逻辑上的清晰,也有情感上的力量,因为它并不是抽象地宣讲道德,而是从人人都能理解的选择开始。文章中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”是核心句。孟子认为,人并非只被生存本能支配。人心中本来就有比生命更高的价值,也有比死亡更可耻、更不可接受的事情。所谓贤者,并不是天生另有一种心,而是能够守住人人本有的道德本心。后半部分用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的例子,把抽象道理落到具体情境中。食物可以救命,但若施舍方式带有侮辱,连路人、乞丐都不愿接受。这里说明,人在极端困境中仍会维护尊严。接着孟子反过来批评那些面对高官厚禄却“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:如果人在贫贱时懂得羞耻,为什么富贵诱惑面前反而丧失判断?文章最后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收束全篇。孟子所说的“本心”,就是人天生具有的羞恶之心、是非之心和道义感。全文论证层层推进,由比喻入题,由生命与道义的抉择展开,再用侮辱性的施舍与高官厚禄对照,揭示人最容易丧失本心的地方往往不是死亡威胁,而是利益诱惑。
作者介绍
孟子,名轲,战国时期邹国人,是儒家学派的重要思想家,后世尊称为“亚圣”。他继承并发展孔子的仁政思想,强调人性本善,认为人皆有恻隐、羞恶、辞让、是非之心,政治上主张以民为本、施行仁政。《孟子》一书记录了孟子及其弟子的言论,语言雄辩有力,善用比喻、排比和反问,既有哲学思辨,也有强烈的现实关怀。《鱼我所欲也》集中体现了孟子关于“义”高于生命、“本心”不可丧失的伦理思想。